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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3年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

2023/12/08        社群分享:

◆計畫目的:為提升本市退休勞工就業意願,並延緩勞工退離職場年齡,藉由就業獎勵鼓勵退休勞工重返就業市場,以活化現有人力資源,促進退休勞工再就業。
◆適用對象:
設籍本市,並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:
1.年滿50歲以上並符合勞動基準法第53條規定、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退休者或依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規定請領老年給付之勞工,於填寫本計畫參與意願書當日,未有參加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紀錄者。
2.年滿50歲之勞工,於填寫本計畫參與意願書當日,未有參加就業保險、勞工保險或勞工職業災害保險紀錄者。
◆核發津貼條件:
至本市就業服務據點辦理求職登記,經由就業服務據點開立介紹卡且推介工作地位於本市之職缺,經面試錄取,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連續就業滿90日。
◆補助金額:每人補助1萬元。
◆申請方式:於任職滿90日之翌日起60日內提出申請。